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是被监护学生的在生活方面的紧急联系人,同时在学习方面和学校以及寄宿家庭配合,监督学生学习进展。
监护人的具体职责见下:
帮助公立学校的学生做好抵加后相关事项:
到教育局报到,递交相关材料(包括成绩单,各种证明文件等);
陪同学生到教育局注册,安排参加入学考试及开学典礼;
作为学生在加拿大与教育局和学校的正式联系人;
当监护人因事暂时离开所在城市时,向教育局和学校提供学生的第二联系人;
在选课、课外活动等方面给出建议;
代表家长为学生争取权益;
关注学生出勤情况并向家长反馈;
帮助学生找家庭医生,购买医疗保险;
指导学生完成个人资料更新(护照,学习许可,签证,转校,学费等);
必要时代表家长关于学生的学业问题签字;
参加家长会,和学校保持联络,监督学生学业进展;
和寄宿家庭保持联络,定期查询学生情况;
定时向学生家长汇报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,并从监护人的角度提供建议;
如学生因紧急情况住院,监护人到场帮助医生作出最合适的决定,必要时代表家长签字;
如学生因故被警方扣留,监护人到场配合警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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